说是开玩笑
结果真把人从楼上扔下来了……
近日
湖南宁乡市人民法院
审理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
健康权纠纷案
↓↓
2020年3月
文某、王某与贺某、案外人王某某
一同自驾前往张家界旅游
四人入住某度假村
6日下午
贺某与文某、王某
在度假村王某房间的阳台聊天
其间三人开玩笑称
欲将贺某从阳台丢下去
贺某随口反击
“你有种把我丢下去试试”
随后贺某坐到阳台空置的座椅上
玩笑间
文某、王某一前一后
将贺某连人带椅抬起靠向阳台护栏
假装向外倾倒
阳台护栏受重力冲击发生断裂
王某、贺某
滚落至房间下方的马路上
据了解
事发阳台离地面大概有9米高
事故发生后
贺某被送往张家界市人民医院
住院治疗
住院4天,花费医药费近5000元
该费用由度假村支付
3月10日
贺某出院并转入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治疗
住院25天,花费医药费8万余元
其中度假村
为贺某预缴了医疗费2万元
经鉴定
贺某下颌骨骨折术后
遗留张口受限1度,构成十级伤残
左胫骨平台骨折
左膝关节后交叉韧带止点撕脱术后
遗留左膝关节功能障碍
构成十级伤残
贺某将文某、王某及度假村
起诉至宁乡市人民法院
要求赔偿损失
经法院核定
贺某的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
各项损失共计21万余元
法院认为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
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文某、王某
虽然主观上没有让贺某受到伤害的故意
但是客观上导致了
贺某从阳台跌落致伤的损害后果
文某、王某
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理应预见并防范该损害结果的发生
二人主观上存在
过于自信而放任行为发生的重大过失
应对贺某的损害结果承担连带责任
经综合考虑
文某与王某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法院酌定二人各承担事故30%的责任
涉案房屋阳台栏杆高度
与国家标准不符,存在安全隐患
度假村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承担20%的补充责任
贺某未制止、拒绝文某、王某
反而刺激、迎合二人的打闹行为
对自身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
可酌情减轻侵权人责任
贺某、文某、王某及度假村
均不服判决
上诉至长沙中级人民法院
长沙中院经审理后
作出了维持一审责任比例划分的判决
法官提醒
适当的玩笑可以增进感情,不过凡事应有“度”,开玩笑也是。因此,在开玩笑时必须掌握好分寸,注意言行,防止玩笑过了头,变成伤害他人的工具。开玩笑没有法律上的“豁免权”,开玩笑过头让人受伤,不仅伤害了朋友间的感情,行为人还将要为玩笑“买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玩笑要适度
千万别乱开!
来源 | 广东公共DV现场、宁乡市人民法院、湖南高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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