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持续推进全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在全区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整治时间
即日起
至2022年12月31日
其中每月10日、20日
为全区统一行动日
注意啦!
除全区统一行动日以外
全区各地每月
还要开展不少于1次的统一行动
整治重点
01
重点违法。以乘坐3人及以上超员、酒驾醉驾、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3类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违法,带动查处无牌无证、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等交通违法行为。
02
重点时段。以赶集赶圩、红白喜事、重大民俗活动、周末等每日20时至22 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高发时段为重点时段。
03
重点道路。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多发、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道路,农村地区、城郊结合部、学校周边道路以及城镇赶集赶圩点为重点道路。
各位小伙伴
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门时
可不要心存侥幸
请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驾驶!
来源丨广西交警微发布
标签: 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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