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噪声、机动车“炸街”,装修时的电钻、老化机器的蜂鸣声……一直以来,对噪声污染的问题,虽现行法律有相关规定,但噪声治理涉及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公安等,多个部门交叉管理,治“噪”效果与市民期盼还有不少差距。
《噪声污染防治法》将于2022年6月5日起施行,重新界定噪声污染内涵,对恼人的夜间施工噪声、机动车轰鸣疾驶噪声、娱乐健身音响音量大、邻居宠物噪声扰民等问题都作出了相应规定,还静于民,守护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
针对有些产生噪声的领域没有噪声排放标准的情况,在“超标+扰民”基础上,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界定为噪声污染。
2022年广西两会期间,我们将邀请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起解读、探讨,噪声污染治理究竟难在哪儿?《噪声污染防治法》开始施行后对噪声治理会带来哪些积极变化?彻底治理噪声还可以有哪些探索和尝试?
您平时都受哪些噪声困扰?
遇到难以忍耐的噪声污染时,
都采取过哪些办法?
噪声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快来填写问卷说出你的看法吧
广场舞噪声扰民、机动车轰鸣“炸街”?广西这里出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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