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桂林市临桂区域,一辆电动三轮车因闯红灯被一辆小车撞倒,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员当初受伤昏迷。经临桂交警调查认定,仍然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12月15日14时55分许,在临桂区世纪大道与仙湖路交叉口,胡某(男,83岁)无证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沿临桂区佳和花园小区方向往虎山路方向闯红灯横过斑马线时,被一辆沿世纪大道东往西,绿灯正常通行的小车撞倒,胡某当场昏迷。后经医院检查治疗,胡某已无大碍。
临桂交警经调查看监控发现,胡某闯红灯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过错原因,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胡某的家人到交通大队看了监控后对责任无异议,但是小车的损失大概40000余元,车主考虑到三轮车驾驶人年事以高,主动降低标准,只需赔偿29000,目前双方还在协商中。
交警提示,从2022年2月1日起,未上牌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禁止在本市城区道路范围内的道路上行驶,登记上牌的车辆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违规载人、不突然变道等,安全文明出行。
去年底,玉林某企业一批3 1吨、货值118 4万元的中药材在玉林海关办理检验检疫手续后顺利出口。在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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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封闭!广西这两段高速公路禁行!
冷风冷雨冷入桂寒树寒枝寒入骨
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