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了六个月的网友今天终于要见面了,
他说他工作是搞土建的,
平时穿的有点随意,
这一刻他一直在找我,
我要下去见他吗?”
日前,浙江绍兴一女子编发了如上文字,
配的是史先生过马路的画面,
难道,他就是女子的网友?
事实上,
俩人从未有过任何交集。
女子拍拍视频、编编故事,
史先生可倒了霉,
史先生的老婆、儿子看到后和他大吵一架,
“人被拍去了,下面配文把我害惨了。”
这真是:人在路上走,“祸”从天上来。
女子编造的剧情里,
营造真实场景、添加作料,
这种讲故事的路数
在短视频创作中并不鲜见。
此事中,
女子黄某因诽谤他人的行为,
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女子面对民警询问时,竟大言不惭:
“这样子拍一下有什么嘞,一个路人”。
显然小看了谎言的杀伤力: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
换位思考一下,
如果是史先生坐在车里,
拍了一段女子过马路的视频,
并配文称:
准备和聊了六个月的网友见面。
女子的朋友、丈夫、子女刷到了,
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自己的人品,作为妻子、母亲的形象
被无端指责和质疑,
还能这么淡定吗?
一些人为了吸引眼球、增加流量,
主观臆测、捕风捉影、夸大其词,
大行瞒天过海、无中生有、偷梁换柱之计,
进行“镜头侵犯”“键盘伤害”“数字骚扰”。
要警惕的是,
不止史先生,
每一个路人甲,
都可能成为素材!
你轻触屏幕,
开启的是别人的麻烦,
在你这里是蝶舞之力,
在别人那里则是狂风骤雨。
拍摄者进行创造要有操守,
尊重人家的隐私,
考虑到对别人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
别在赚取200万的阅读量
和5万多的点赞量的时候,
营造出一种真实的样态,
等到要问责了,
便说什么“别人也知道的,
都是娱乐,都是不真实的。”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过度娱乐之风当止,
放任风继续吹的话,
更奇葩的闹剧还将上演。
来源:央视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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