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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这类车禁止通行桂林此城区

  • 2021-11-05 10:24:17 来源:全州县人民政府

此前,全州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州县城区道路禁止过境货车通行的通告,明天起(5日)将开始执行,违者将依法处罚。
为缓解全州县城区道路交通压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全州县城区道路禁止过境货车通行:

一、禁止过境货车从全州城区道路通过,过境货车一律绕行。

二、禁止通行时间:自2021年11月5日起执行。

三、法律责任:驾驶机动车违反禁行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消防车、救险车、环卫清扫车等特种车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另据事锅了解,全州县黄沙河大桥、飞鸾桥由于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桥梁各部位出现不同程度的病害。

为确保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黄沙河大桥、飞鸾桥目前已实行交通管制,限制车货总重30吨(含)以上或五轴(含)以上货车通行,所有受限车辆请自觉绕道行驶。

标签: 桂林 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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