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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一车辆撞到村民房屋 房主扣车两个月并索赔70余万

  • 2021-11-01 01:00:56 来源:桂林生活网

一辆平板拖车因司机驾驶不慎,撞断了路边的树木,刮碰了路边村民的民房。由于双方对赔偿金分歧较大,赔偿问题没能得到解决,这辆平板拖车被房主扣了两个多月。

事故发生到至今已两个多月,车辆仍“趴在”事故现场

据了解,今年8月28日下午2点钟左右,于先生驾驶一辆平板拖车行驶到桂林灵川县潭下镇时,阳光刺眼,在眯眼的一瞬间,车辆已冲出路外,倒在了两栋房屋之间的空地上。受轻微伤的他下车后看到路边一栋民房、一段围墙、一辆三轮车和部分树木等受损。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到达现场,由于没有人员伤亡,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警部门最后认定货车司机于先生负全部责任,承担赔付5户受损村民的所有费用。

红圈内为车辆刮碰到的地方

之后,于先生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第三方进行损失评估,评估事故给5户村民造成的总损失为4万多元。在赔偿沟通时,被刮碰到房屋的房主秦老伯表示保险公司评估的损失赔偿太少,并提出了赔偿70余万的要求。由于双方协调不下,秦老伯一直扣着车辆不给拖走,事故发生到至今已两个多月,车辆仍“趴在”事故现场。

据房主秦老伯所述,事故发生后,房子外墙角被刮碰掉了一些瓷砖,二楼房间天花板腻子和水泥也掉了几块,最让人担心的是房屋发生了摇晃,肯定会造成房屋的“内伤”。秦老伯表示,房子那些看得见的损伤都是小事,房子的地基和梁这些看不见的损失怎么赔?

车主于先生认为,虽然自己侵犯房主利益在先,但是房主也不能扣留车辆。如果房主觉得这个评估报告认定的赔偿金额少的话,房主可以自行申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来评估,不能说多少就是多少,总得有个证明。

对于此次事情,灵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赵警官表示,如果房主对事故认定不服,可以向交警支队申请复议,在赔偿方面,也可以走司法程序进行处理。房主私自扣下车辆的行为涉嫌违法。赵警官说:“我们多次到现场进行协调,目前也正在积极和各方沟通,其他的损失赔偿都已经谈妥,仅剩下秦某家的赔偿没有谈下来。现在已有一些进展,将争取尽快能解决这件事情。”

标签: 桂林 一车 车辆 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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