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 > 正文

拿这个证去处理交通违法!这个广西人好大的胆子

  • 2021-10-26 09:18:46 来源:桂林晚报

持驾驶证去处理交通违法没毛病

但拿着“假证”来处理

这就“勇气可嘉”了

你以为这是段子?

不是!

最近就有人这样干了

近日,百色市田阳区玉凤镇驾驶人农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到辖区交警大队处理交通违法。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民警发现农某提供的C1类机动车驾驶证字迹不规范,与正常的驾驶证有明显的区别,有伪造、变造的嫌疑。

民警进一步查询发现,公安交管平台上显示农某只持有D类的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证是记满12分的状态。

证据面前,农某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其原来持有D类机动车驾驶证,但在今年3月1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处于扣留状态,其一直没有去学习考试科目一,因此驾驶证一直没有销分。

8月份,农某经人介绍,在田阳区布洛陀广场向一名40多岁女子,以12000元购买一本C1驾驶证,以为花大价钱买来的证肯定是真的,不料第一次拿驾驶证出来使用,就被交警识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田阳区公安机关对农某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7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驾驶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并且随身携带驾驶证悬挂机动车号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无证驾驶,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驾驶证的,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丨广西交警微发布

标签: 这个 证去 处理 交通

推荐阅读

和寮镇开展10余次“六乱”整治攻坚行动 让新时代文明新风深入人心

自廉江市城乡清洁工程开展以来,和寮镇积极发动干部群众投身镇域环境卫生整治,辖区环境卫生得到了良好...

广西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2021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加大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案件查办力度,开展了铁拳昆仑清朗等系列专项行动,在重点...

广西最新人事信息

广西最新人事信息

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最新!临桂这两所学校的规划出炉

最新!临桂这两所学校的规划出炉

猜您喜欢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注明"转载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亚洲时报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烦请联系。 联系方式:8 86 239 5@qq.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