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近日就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工作作出部署,要求把握2021年底前完成登记工作的时间节点,确保如期完成。
现有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对于未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机构的现有培训机构,应当设定截止日期,日期届满,由教育部门依法终止其办学资格或调整办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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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教育局等部门联合通知
10月4日消息,广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广州市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校外培训资料图
根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对于举办者未选择非营利性法人登记,又不主动停止培训活动的机构,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终止其办学资格。(点击查看详情→)
来源:新华视点、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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